問題與回答
- 發布日期:2017/03/01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度量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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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業務 常見問答集
一、 沒有申領許可執照可以經營度量衡業務嗎?
答: 經營度量衡器之製造、修理或輸入者,非領有許可執照不得營業。
二、 為什麼經營度量衡業須經許可?
答: 度量衡器與人民日常生活、商業活動及生活品質息息相關,更關係著公共安全、
醫療衛生與公平交易之維繫。例如精密量測儀器關係著產品品質之好壞,體溫計、血
壓計關係著人體健康,電表、水表、瓦斯表及電子秤等關係著公平交易的確保。政府
為了保障上述活動之正常運作,因此度量衡法規定經營法定營度量衡器之製造、修理
或輸入,應經標準檢驗局許可。
三、 什麼是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
答: 檢定:指檢驗法定度量衡器是否合於規定之行為。
檢查:指對檢定合格在使用中之法定度量衡器,檢驗其是否仍合於規定之行為。
四、 什麼情況下度量衡器應重新申請檢定?
答: 檢定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經修理、調整、改造或屆滿其檢定合格有效期限時,應
重新申請檢定。
五、 度量衡器為什麼要接受檢查?
答: 檢定合格的度量衡器,經使用後,可能會產生機能的低劣化,無法保證該度量衡
器是否仍然合於規定,乃於度量衡法規定,對檢定合格且仍在使用中之度量衡器,度
政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施予檢查,以確保度量衡器的準確。檢查合格者,由檢定機關
貼附檢查合格證以資證明;不合格者,則除去該器上的檢定合格單,加貼「停止使用」
單,並限期修理、重新申請檢定合格後,始得繼續使用。
六、 什麼是糾紛度量衡器鑑定?
答: 所謂糾紛度量衡器鑑定係指公用事業單位(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瓦 斯公司)與用戶間因度量衡器準確度之糾紛,向標準檢驗局度量衡技術組或轄區各分局申請鑑定。
七、 家中的水表、電表、瓦斯表不準確時,應如何處理?
答: 可以就近向水公司、電力公司及瓦斯公司營業單位申請勘查。經勘查結果仍然有疑問時,基隆地區民眾可向本分局度量衡科、宜蘭地區向蘇澳辦事處及馬祖地區向馬祖辦事處申請糾紛鑑定。
八、 警察抓酒後開車用的酒測儀器及抓超速的測速器是否要檢定?
答: 要檢定合格並在有效期間內才能做為執行公務使用。
九、 請問搭計程車計費用的表,是否要經過檢定?有效期限多久?
答: 計程車計費表須經檢定合格才可使用,它的有效期限是2年。
十、 有關度量衡器申訴、檢舉有那些方式?
答: 以書面、傳真或電話向標準檢驗局或轄區各分局提出申訴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