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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檢局臺中分局首頁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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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銷毁計畫

  • 發布日期:2011/03/30
  • 發布單位:台中分局
  • 資料點閱次數:1183

經檢驗不合格,若產品無法改善者,即應填具商品銷毁計畫書,請本分局業務課或代施檢驗單位派員監督銷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