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管理師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2026/08/11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資料點閱次數:71
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 稱:系統管理師(預估缺)
名 額:1名
官等職等:無。
報名期間:自115年8月11日至8月18日止。
工作地點:臺中市。
特殊條件:無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需附工作證明文件)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需附工作證明文件)
(三)具備資安證明,如具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布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須附證明)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
(一)資訊系統之開發、設計、維護、軟硬體設備採購事項規劃及辦 理。
(二)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規劃、建置、推動及稽核。
(三) 資訊安全風險評鑑規劃、管理、改進與教育訓練。
(四) 資訊業務及網路之規劃、管理、改進與建議事項。
(五) 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作業規劃、建置推動及教育訓練事宜。
(六) 本分局全球資訊網及知識管理入口網規劃建置。
(七)其他綜合性業務。
三、工作地址:
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
四、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5年8月18日前至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必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視為不符資格條件,不得參加甄選,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2.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等)或訓練證明。
(另「聘僱或勞動契約書」、「年度考核通知書」等無法證明實際工作起訖時間不可代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僅得為輔助證明文件;「勞保資料明細表」僅為勞保加退保紀錄,及「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等,均不可代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如資安證照、英語證照、採購專業證照、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明文件請依序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請依前述文件順序排列)。未依規定上傳、資料不齊、檔案無法開啟或無法辨識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本機關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不受理紙本報名。
(三)另請下載「應徵職務基本資料表」(詳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hunghuiju@bsmi.gov.tw。
(四) 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聘用與否,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後續依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一年一聘)。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 酬勞標準: 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每月報酬新臺幣45,624元至65,655元;新進人員需自45,624元起支(含勞、健保),並依考核規定晉階支薪;如遇軍公教待遇調整或薪點折合率修正時,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甄試。甄試分二階段辦理,包含筆試(占總成績50%)及面試(占總成績50%)。筆試原始成績以70分(含)以上者為「筆試合格」,始得參加面試;如均未達70分,則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前3名通知參加面試;如最後一名同分者,均得參加面試。倘經通知後逾時未到則取消面試資格。
甄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爰請確認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之正確性;不符用人機關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分局審查後或辦理甄試後,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七)本次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八) 聯絡電話:04-22612161分機661洽許科長(有關「工作內容」及「資安證照(書)」疑義)或04-22612161分機673洽洪專員(有關「報名」事宜)。
附件下載
- 附件-職務基本資料表(系統管理師)下載次數: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