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130 修正「應施檢驗木製板材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公告
- 發布日期:2026/02/25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66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木製板材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 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修正規定係配合應施檢驗木製板材之「合板類」、「層積材類」、「集成材類」、「中密度纖維板」、「粒片板」及耐燃建材之「耐燃合板」等14種檢驗標準版次更新,及「耐燃合板」併入「合板類」,並將檢驗方式由「監視查驗或驗證登錄」修正為「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辦理。
二、旨揭修正規定詳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木製板材類層積材、集成材、中密度纖維板及粒片板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木製板材類合板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附件下載
- 經標檢政字第11530001380號公告下載次數:29
- 應施檢驗木製板材類層積材、集成材、中密度纖維板及粒片板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下載次數:27
- 應施檢驗木製板材類合板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下載次數:30
- 中文標示樣張範例下載次數: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