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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檢局臺中分局首頁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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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型式之系列產品是否均要執行全部型式試驗項目?

  • 發布日期:2003/01/06
  • 發布單位:檢驗技術組
  • 資料點閱次數:2974

同型式之商品,其主型式應執行全部型式試驗項目,其系列產品應列出與主型式之差異表,就差異部分會影響試驗結果之項目應執行試驗,完整之試驗報告應包含主型式及系列產品之試驗項目。如為後續新增之系列產品,應取得系列部分之試驗報告,併其主型式之試驗報告成為完整之型式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