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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竹地板經複驗不合格在案,應如何後續重新報驗或任何改善措施?

  • 發布日期:2011/03/30
  • 發布單位:台中分局台中港辦事處
  • 資料點閱次數:1290

應向台北總局提出改善措施報告,取得並檢附重新報驗同意函,始得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