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類檢驗品目明細表
- 46訂定國際電工標準IEC 60598-2-11之區域差異解釋令.pdf
- 47修正「應施檢驗冷氣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分別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及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pdf
- 48修正「應施檢驗除濕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生效。.pdf
- 49訂定「應施檢驗水族箱用燈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pdf
- 50檢送「其它直立式冷凍櫃,容量不超過900公升者」等二項之貨品分類號列修訂對照表.pdf
- 51修正「應施檢驗冷氣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pdf
- 52訂定「應施檢驗泡腳機及電動按摩器具等二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一日生效。.pdf
- 53廢止及修正電動機商品檢驗規定.pdf
- 54電器用開關等12項產品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公告.pdf
- 55經濟部實施電毯、電熱褥及個人用之電保暖器具等商品進口及國內市場商品檢驗明細表公告.pdf
- 56實施電氣電驛等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明細表.pdf
- 57器具用插接器及充電器產品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公告.pdf
- 58公告電機電子產品之零組件(含原物料、材料及零組件)產品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pdf
- 59公告修正攜帶式二次鋰電池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驗證標準.pdf
- 60公告修正電毯等102項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96年1月1日生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