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問題與回答
- 1輪胎之抽批檢驗方式由原每三千條抽一條改為每報驗五批抽驗一批後,將會增加業者負擔,是否可改依原方式抽驗?因輪胎類產品之單價頗高且所採取之試驗方式皆屬破壞性,試驗後已無法販售,故建議抽樣檢驗之進口輪胎樣品可免徵營業稅、貨物稅及關稅等費用。
- 2取得管理系統監視查驗之生產廠場所產製之袋裝水泥是否無須標示批號或製造日期即可自印商品檢驗標識?
- 3非管理系統監視查驗生產廠場之水泥業者(以下簡稱A)向取得管理系統監視查驗生產廠場之水泥業者(以下簡稱B)購買散裝水泥後自行包裝為袋裝水泥並以A名義販售,是否可自印商品檢驗標識?
- 4耐燃建材產品須經連續三批逐批查驗合格後始改為抽批查驗。所謂連續三批是否有限定同一曆年?跨新的曆年是否須重新累計?
- 5玩具申請自印商品檢驗標識前是否須先辦理型式試驗?
- 6防火塗料生產廠場取得之管理系統登錄證書非標準檢驗局所核發,是否可申請管理系統監視查驗登記?
- 7有關經濟部應施檢驗玩具品目檢驗方式明細表備註一「凡同一報驗義務人申請報驗之玩具商品,採每五批隨機抽驗一批之抽批查驗方式檢驗,其抽中批經檢驗合格者,改採每十批抽一批之抽批查驗方式檢驗。」部分,是否須依據商品監視查驗辦法規定,有同型式或規格之限制?
- 8石油製品之檢驗方式改為監視查驗以後,只要連續三批符合規定,即改採每報驗三批抽驗一批之抽批查驗。實施監視查驗前已有連續三批檢驗合格紀錄者,是否可於下批報驗時直接採行抽批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