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自109年9月1日起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
- 發布日期:2020/09/03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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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床商品是嬰幼兒主要活動區域,「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之安全性對嬰幼兒而言,至關重要。為確保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在安全無虞的起居環境中平安長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公告「固定式側面嬰兒床」、「下拉及移動式側面嬰兒床」及「嬰兒折疊床」為應施檢驗商品,自109年9月1日起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自實施檢驗日起,該3項商品,皆須完成檢驗程序,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進入國內市場上銷售。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市售「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等應施檢驗嬰兒用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之商品,使用時應熟讀「使用說明書」之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有關各部分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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