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進口或國內產製紡織品有哪些須辦理報驗?
- 發布日期:2014/09/25
- 發布單位:高雄分局化工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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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毛巾、寢具及內衣,分述如下:
1.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供24個月以下或身高86cm以下之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包括便服外套、含帽套裝、背心連褲童裝外衣,嬰兒圍兜、手套、併指手套、露指手套、緊身衣等,但嬰兒鞋除外。
2.毛巾:毛巾、拭手巾、浴巾、童巾、方巾、茶巾等梭織品
3.寢具:(1)床罩組:床單、床罩、枕套(含抱枕套)、被套、床裙、床飾巾 、床包等。(2)枕、被胎:被類(包括蓋被褥、棉被 )、毛巾被、睡袋、枕頭(含抱枕、頸枕等)。
4.內衣:女用內衣,包括胸罩、束腰及束褲腰帶、連胸緊身內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