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視聽音響-1

  • 發布日期:2013/01/25
  • 發布單位:標準檢驗局
  • 資料點閱次數:3884

應施檢驗品目判定案例(電子類/視聽音響)

製表日期:101年○月○日

一、本資料僅供參考,如廠商欲確認相關商品是否屬本局應施檢驗範圍,仍請業者備函辦理品目查詢,本局將以公文正式答復。相關事宜請電洽標準檢驗局(02-33432273或02-23434511)。
二、應施檢驗品目鑑定結果如經公告增刪檢驗品目或解釋檢驗範圍致有不同時,仍應以公告或解釋內容為準。

商品名稱 簡要核判說明 是否屬應施檢驗品目 判定日期 備考
無線數位電視機上盒 依經濟部96年5月21日經授標字第09620050310號公告,與所附資料研判,本案商品具備無線數位電視接收功能,可獨立接收與解碼無線電視台所播放之廣播節目功能。 ▓是
□否
自101年1月1日起,應具備高畫質與標準畫質等2種數位接收功能。
微型投影機 研判本案商品透過USB連接電腦,投影螢幕畫面,為外投式投影機。 □是
▓否
專業級剪接機 本案商品可設定錄放機之In、Out點選擇,作串接影像剪輯之功能,亦可控制聲音作Insert、剪輯影音分離等功能,依經濟部貿易局99年12月8日貿服字第09970300900號書函核判「8543.70.99.901-6,其他電機及器具」,非屬該號列項下限檢驗單相交流300V以下,以電氣方式滅昆蟲之電捕昆蟲器者或語言學習機等範圍之商品。 □是
▓否
肩背兩用大聲公 依所附財政部臺中關稅局101年10月12日(101)中預字第0090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核判「8518.29.10.00-4,喊話筒」項下,經查該號列非屬本局公告應施檢驗品目。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