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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應施檢驗感熱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2/12/17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4924

101年12月13日經標二字第10120014223號公告修正「應施檢驗感熱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上稿日期:2012/12/17

上稿單位:台北總局第二組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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