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與本局相關業務簡介
- 發布日期:2011/05/19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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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了十二年的談判及折衝,我國終於在民國九十一年元月一日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會員,入會後我國必須盡該盡的義務,亦可享該享的權利,我國對外貿易終於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上述義務固然由政府履行,權利之行使則有賴業界的協助。由於WTO主要在規範政府的作為,其成立的目的一方面在營造有利貿易發展的環境,另一方面則藉各項協定的運作對政府所欲採行任何與貿易有關的措施予以規範,以確保對貿易不會造成不當的限制。
貿易的主體有很大一部分是貨品,而貨品在國與國間流通所受到最直接的影響為邊境措施,其中最明顯是輸入國的檢驗措施,到底輸入國對那些產品要求強制性檢驗,檢驗的標準或規定是什麼,相關測試可以在那裏進行等是業者最關切的問題。WTO各項協定中與前述問題息息相關的就是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以下簡稱TBT協定)。
TBT協定簡介:
1、 TBT協定之主要目的在確保各會員有關標準、技術性法規(強制性產品檢驗規定)及符合性評鑑程序(產品符合規定的程序)等資訊的透明化。
2、 為了達到透明化的目標,TBT協定要求各會員在制訂標準時應採納國際標準,在實施技術性法規及符合性評鑑程序時也應以國際標準組織所公布之相關文件(如建議或指導文件)為基礎。
3、 此外,TBT協定亦要求各會員要實施新的措施或修改現有措施時,應提出通知文件,敘述措施的內容,一方面提供其他會員表達意見的機會,另一方面也讓相關的業者能夠提前因應。
4、 對於其他會員所採行或擬採行之措施認為可能或已造成貿易障礙者,會員可透過TBT委員會會議表達意見並請採行措施之會員提出說明或撤銷該措施。在TBT委員會無法解決時,會員亦可運用WTO架構中之爭端解決機制尋求解決。
* 我國加入WTO,成為正式會員,在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方面,我國有那些應遵守的義務,對廠商的影響為何?
標準檢驗局制訂之標準已配合加入WTO朝國際化的方向進行,檢驗法規及設備亦隨著標準的修改而調整,驗證制度亦配合國際趨勢更具彈性,國際化的結果將使我產品更具競爭力,有助我產品順利進入目標市場。
* 對於其他會員因實施某項措施而造成對我貿易障礙時,標準檢驗局將如何協助廠商?
由於TBT協定規定會員在採行或修改某項可能對貿易有重大影響之措施時應提出通知文件,目前由各會員發出之通知文件皆由WTO秘書處彙整公布於網站上,標準檢驗局計劃採取下列作法協助廠商儘早瞭解國外新規定,遇有貿易障礙產生時,即時與相關會員政府諮商以保障我廠商權益。
(1) 設立TBT查詢單位(見本局首頁),蒐集其他會員擬採行之措施資料。
(2) 對於可能影響我產品出口者轉國內業界參考。
(3) 與業界建立雙向溝通管道,瞭解其他會員措施對我廠商之影響程度,提出我國立場或預為因應。
(4) 當會員措施對我形成貿易障礙時,主動反應予該會員,並提出我方建議,必要時尋求其他會員之支持,於出席TBT委員會會議時提出討論,甚而訴諸爭端解決機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