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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童鞋品質安全 標準檢驗局與消基會共同抽驗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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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鞋為孩童使用之日常商品,為瞭解市售童鞋之品質及確保使用安全無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鞋店、大賣場及網路共購買童鞋19件樣品實施檢測,品質檢測結果有7件不符合規定,其中,6件「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超標,2件「多環芳香烴化合物」超標;「中文標示」則有6件不符合規定。
此次市購童鞋係依據國家標準CNS15503「兒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及CNS3478「塑膠鞋」檢測「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及「偶氮色料」,檢測結果6件「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總含量介於0.16%至46.16%之間,超過國家標準總含量0.1%(重量比)限量值,2件「16種多環芳香烴化合物」總含量介於12.18 mg/kg及36.58 mg/kg之間,超過國家標準總含量10mg/kg(重量比)限量值;另「偶氮色料」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同時依據商品標示法之「鞋類商品標示基準」檢查「中文標示」,結果有6件樣品不符合規定,包括無材質中文標示、無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本體無產地標示等不符合情形。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屬於干擾生物體內分泌之化學物質,進入體內後形成假性荷爾蒙,傳送假性化學訊號,影響人體健康進而干擾內分泌機制,還可能阻害生物體生殖機能,使男性雌性化以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對成長初期以及嬰幼兒影響頗大。16種「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已被界定為致癌物。臨床實驗報告指出,長期接觸高濃度多環芳香烴化合物的混合物,會引起皮膚癌、肺癌、胃癌及肝癌等疾病。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可能破壞體內的遺傳物質,引發癌細胞增長,增加癌症的發病率。
標準檢驗局表示,品質不符合商品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暨38條要求業者回收,並命其限期改善或銷毀或退運。違反者,得依據該法第58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中文標示不符合「鞋類商品標示基準」部分,因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中文標示不符合恐有影響消費者權益之虞,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追蹤處理。
為保護孩童穿鞋安全,標準檢驗局刻規劃將童鞋公告為應施檢驗商品,經申請報驗符合規定之童鞋始能出廠或進口販售,以確保市面上童鞋之安全性。因市售童鞋材質、品牌種類繁多,標準檢驗局建議選購時除考量價錢、實用性、外觀、尺寸、廠牌等因素外,並提醒家長於童鞋選購及使用時應注意:
一、中文標示是否完整。
二、試穿以確保長度及寬度適當,底部是否具防滑設計。
三、避免讓幼兒穿著須綁鞋帶或鞋帶太長之鞋子,以避免意外發生。
四、裝飾部分是否牢固,不會輕易剝離。
五、不要讓兒童把玩及啃咬鞋子,以避免化學物質誤入口中,造成有害物質進入體內影響健康。
標準檢驗局表示,消費者對於購買相關商品多一些暸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如欲獲得鞋類商品安全相關資訊,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 編修日期:2013/12/24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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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