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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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 國 元 年

    於 『工 商 部 行 政 綱 要』中 明 訂 全 國 各 重 要 口 岸 設 立 商 品 檢 驗 局。

  • 民 國 4 年

    權 度 法 公 布 。

  • 民 國 18 年

    設 立 上 海 商 品 檢 驗 局 。
    度 量 衡 法 公 布 。

  • 民 國 19 年

    實 業 部 公 布 『 商 品 檢 驗 執 行 條 例 』 。
    全 國 度 量 衡 局 成 立 。

  • 民 國 20 年

    工 業 標 準 委 員 會 成 立 。

  • 民 國 21 年

    公 布 『商 品 檢 驗 法』及 『實 業 部 商 品 檢 驗 局 組 織 條 例』,分 別 於 廣 州、天 津、漢 口、大 連 相 繼 設 立 商 品 檢 驗 局。
    工 業 標 準 委 員 會 併 入 度 量 衡 局。

  • 民 國 32 年

    工 業 標 準 委 員 會 恢 復 設 置 。

  • 民 國 34 年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為 統 一 事 權 將 原 日 治 時 期 之 肥 料、植 物、米 穀、罐 頭、茶 葉 等 檢 驗 機 構 合 併 成 立 檢 驗 局 ,隸 屬 省 農 林 廳。

  • 民 國 35 年

    「 標 準 法 」 公 布 。

  • 民 國 36 年

    公 布「經 濟 部 中 央 標 準 局 組 織 條 例」合 併「度 量 衡 局」 及 「工 業 標 準 委 員 會」;成 立「經 濟 部 中 央 標 準 局」。

  • 民 國 48 年

    台 灣 省 政 府 為 配 合 經 濟 發 展 將 『農 林 廳 檢 驗 局』 與 『建 設 廳 工 業 試 驗 所』 合 併 成 立 『台 灣 省 檢 驗 局』。經 濟 部 並 授 權 統 一 執 行 商 品 檢 驗 與 動 植 物 檢 疫。

  • 民 國 54 年

    商 品 檢 驗 法 第 一 次 修 訂 , 於 5 月 25 日 公 布 。

  • 民 國 56 年

    台 灣 省 檢 驗 局 於 7 月 1 日 改 隸 經 濟 部 , 並 更 名 為 『 經 濟 部 商 品 檢 驗 局 』 。

  • 民 國 60 年

    商 品 檢 驗 局 組 織 條 例 於 5 月 明 令 修 訂 公 布 。

  • 民 國 69 年

    中 央 標 準 局 擴 大 編 制 , 設 第 二 組 主 管 度 政 業 務 。

  • 民 國 73 年

    第 三 次 修 正 度 量 衡 法

  • 民 國 76 年

    中 央 標 準 局 委 託 工 研 院 籌 建 之 度 量 衡 國 家 標 準 實 驗 室 於 5 月 5 日 正 式 啟 用 。

  • 民 國 77 年

    度 量 衡 器 製 造 及 修 理 業 之 檢 校 設 備 標 準 及 經 濟 部 中 央 標 準 局 度 量 衡 器 型 式 認 證 審 查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公 布。

  • 民 國 86 年

    商 品 檢 驗 法 第 四 次 修 訂 、 於 8 7 年 1 2 月 1 日 施 行 。

  • 民 國 87 年

    標 準 檢 驗 局 組 織 條 例 於 10 月 明 令 公 布 。

  • 民 國 88 年

    元月26 日 將 原 為 「 中 央 標 準 局 」 之 標 準 及 度 政 業 務 與 「 商品 檢 驗 局 」 之 商 品 檢 驗 業 務 整合 , 改 制 為 「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 民 國 112 年

    6 月 7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1200046871 號 令 制 定 公 布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組 織 法」,移 入 本 部 商 業 司、中 部 辦 公 室 之「商 品 標 示 法」業 務,並 基 於 精 簡 原 則 重 行 檢 討 組 織 架 構,進 行 單 位 整 併,由 7 組6 室 44 科,修 編 為 6 組 6 室 38 科。7 月 19 日 行 政 院 院 授 人 組 字 第 11220013061 號 令 發 布 定 自 9 月 26 日 施 行。

  • 編修日期:2023/09/25
  • 上稿單位:人事室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