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2月14日發文字號:經標三字第0953000號修正「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型式認可作業要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型式認可作業要點(pdf檔案)」。局 長 陳 介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