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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貴局廢止自印商品檢驗標識核准之報驗義務人,何時得重新申請使用自印商品檢驗標識?

  • 發布日期:2018/09/04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3650

廢止自印商品檢驗標識核准之報驗義務人,自廢止核准屆滿三個月且經連續報驗商品三批檢驗合格者,始得重新申請使用自印商品檢驗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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