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511 修正「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公告
- 發布日期:2023/05/15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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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及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詳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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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標二字第11220002550號公告下載次數:413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下載次數: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