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106年5月18日經標三字第10630002320號公告修正「應施檢驗印表機與影像複印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發布日期:2017/05/18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942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