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令
民國114年07月09日
經標檢政字第11430012440號
供飲水用途、安裝於廚房或標榜無鉛之水龍頭,屬本局依商品檢驗法第三條公告之應施檢驗飲水用水龍頭商品範圍,應符合檢驗規定後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
局長  陳 怡 鈴
張貼日:民國11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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