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民國114年04月24日
經標檢政字第11430000280號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遙控無人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等共八十四筆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四十三條第四項及第四十六 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改制 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故修正機關名稱,另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貨品號列,更新檢驗規定 之相對應參考貨品分類號列。
二、旨揭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遙控無人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等八十四筆相關檢驗規定。
局長 陳 怡 鈴
張貼日:民國11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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