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民國113年12月24日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26040號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局長 陳 怡 鈴
張貼日:民國1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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