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民國111年12月26日
經標三字第11130011830號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一般家庭用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修正旨揭商品之相關檢驗標準及檢驗規定。
二、旨揭商品修正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一般家庭用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代理局長 謝 翰 璋
張貼日:民國1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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