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民國109年11月09日
經標二字第10920006780號
主旨:訂定「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外裝壁磚商品,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一日起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本局即可受理商品驗證登錄作業之申請,旨揭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局長 連 錦 漳
張貼日:民國109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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