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民國108年02月23日
經標二字第10820000540號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兒童自行車商品檢驗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檢驗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兒童自行車商品檢驗標準修正對照表」。
代理局長 王 聰 麟
張貼日:民國108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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