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1年06月19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10461415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7條
中華民國91年11月11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104627150 號令定自92年01月0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0年4月14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000460181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1條(原名稱:外銷食品加工廠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9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0304605080號令修正發布第17條;刪除第18條條文
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090460225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0條(原名稱:外銷食品及飼料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