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9年10月1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09920016200號令訂定全文八點
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1002000903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7點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1042000104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