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77年11月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核定全文9條
中華民國78年09月09日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修正
中華民國80年07月01日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修正
中華民國81年09月15日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修正
中華民國85年06月26日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修正
中華民國88年04月0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88)一字第06941號函修正第1點及第3點至第5點規定
中華民國104年9月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410013080號函修正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810008040號函修正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810018540號函修正第5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1210000310號函修正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