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 警告標示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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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載運嬰幼兒並使嬰幼兒保持坐姿之車台(STROLLERS) | (1) 警告!不得將嬰幼兒單獨留置車上無人看護。 (2) 警告!本產品不適用於六個月以下的孩童。 (3) 警告!不得附載其他的嬰幼兒、物品或附件於推車上。(除非該推車設計有此功能) (4) 警告!超載或不正確的折疊及使用非經核准的零附件都可能造成車台損壞、故障或不安全,請務必閱讀製造商之說明書。 (5) 警告!安全帶或束縛系統必須正確的扣合及使用。 (6) 警告!欲調整手推嬰幼兒車時,務必先確定已將嬰幼兒移開,否則可能造成嬰幼兒受傷。 (7) 警告!禁止於樓梯間使用手推嬰幼兒車。 (8) 警告!使用時應遠離高溫、水池或電源之附近範圍。 (9) 警告!不可讓嬰幼兒站立。 (10)警告!不可將手推嬰幼兒車放置於馬路、坡道或危險場所。 (11)警告!嬰幼兒乘坐於手推嬰幼兒車內時,不可將整個車台往上提。 |
2.可載運嬰幼兒且設計坐臥可調之車台(CAR-RIAGES) | (1) 警告!不得將嬰幼兒單獨留置車上無人看護。 (2) 警告!不得附載其他的嬰幼兒、物品或附件於推車上。(除非該推車設計有此功能) (3) 警告!超載或不正確的折疊及使用非經核准的零附件都可能造成車台損壞、故障或不安全,請務必閱讀製造商之說明書。 (4) 警告!安全帶或束縛系統必須正確的扣合及使用。 (5) 警告!當調整手推嬰幼兒車上之任何可活動配件時必須確定嬰幼兒的肢體與車台保持安全距離。 (6) 警告!嬰幼兒可能會滑入足底部分的缺口或造成窒息。(如手推嬰幼兒車並無缺口或使用平躺時其所有缺口會自動縮小,則不必標示上述警告文字) (7) 警告!禁止於樓梯間使用手推嬰幼兒車。 (8) 警告!使用時應遠離高溫、水池或電源之附近範圍。 (9) 警告!不可讓嬰幼兒站立。 (10)警告!不可將手推嬰幼兒車放置於馬路、坡道或危險場所。 (11)警告!嬰幼兒乘坐於手推嬰幼兒車內時,不可將整個車台往上提。 |
3.附有車輪及背帶,可手推及肩背之嬰幼兒載具 | (1) 警告!不得將嬰幼兒單獨留置車上無人看護。 (2) 警告!不得同時乘坐二位以上嬰幼兒或附載其他物品、附件於推車上。(除非該推車設計有此功能) (3) 警告!超載或不正確的折疊及使用非經核准的零附件都可能造成車台損壞、故障或不安全,請務必閱讀製造商之說明書。 (4) 警告!安全帶或束縛系統必須正確的扣合及使用。 (5) 警告!當調整手推嬰幼兒車上之任何可活動配件或背帶時必須確定嬰幼兒的肢體與車台或背帶保持安全距離。 (6) 警告!禁止於樓梯間使用手推嬰幼兒車。 (7) 警告!使用時應遠離高溫、水池或電源之附近範圍。 (8) 警告!不可讓嬰幼兒站立。 (9) 警告!不可將手推嬰幼兒車放置於馬路、坡道或危險場所。 (10)警告!不使用肩帶方式時,應確實將背帶收好,使嬰幼兒無法接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