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88年06月03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訂定全文10點中華民國91年03月13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09110000770號函修正第4點規定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21003006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子商務/資料交換標準分組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102年12月3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5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410015080號函修正第4點、第5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