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1年10月29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料字第 09186001200 號函訂定全文7點,並自91年10月29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6年06月29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料字第 09686000590 號函修正「中國國家標準資料供應要點」名稱為「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資料供應要點」及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料字第103860001170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6年12月8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料字第1068600354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