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89年05月0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八九)三字第 3000177 號函訂定全文16點
中華民國89年07月1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八九)三字第 3000326 號函修正第3點規定
中華民國89年10月17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八九)三字第 3000568 號函修正第4點規定
中華民國91年05月17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091300035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91年06月0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10年05月14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11030002030號令修正第1點及第4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