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2年2月1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092500040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自92年2月10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9年11月22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0995003784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2點、第6點及第2點附表、第3點附表、第4點附表,並自99年12月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綜企字第11310001910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第3點及第3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