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4年11月1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094300082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11030004712 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第2點及第4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