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指定試驗室特定規範

中華民國94年11月1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094300082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11030004712 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第2點及第4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一、 為認可及管理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指定試驗室,確保指定試驗室之檢測能力,特訂定本規範。
二、 本規範適用於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檢測領域指定試驗室。
三、 指定試驗室評鑑依CNS 17025 或ISO/IEC 17025實施。但本規範有特別規定者,應依本規範實施。
四、 指定試驗室應指定資深技術人員或確保技術有效性之人員以上之管理人員,擔任報告簽署人。
報告簽署人對所簽署之試驗報告及其相關作業應具有監督之權責。
五、 指定試驗室應具備適當之安全防護設施,以確保測試人員執行測試工作之安全。
六、 指定試驗室應具備執行申請檢測領域指定標準或技術規範所必要檢測設備,其基本需求如附件。
七、 檢測紀錄保存期限至少為八年。
原始檢測紀錄應以不易塗改之方式記錄,檢測紀錄如有修改應經適當之確認。
八、 測試報告應完整反映所依據標準或技術規範之要求,報告內容及附件另須包含下列各項:
   
(一) 執行測試時所使用之檢驗設備名稱及編號。
   
(二) 中文使用說明書(針對高畫質數位電視接收機,除了須在產品之本體上依相關要求做正確標示以外,製造商還必須於說明書中詳列該產品顯示螢幕之水平及垂直解析度,如1280×720或1920×1080等)。
   
(三) 電路方塊圖。
   
(四) MPEG解碼IC的編號及製造商名稱。
   
(五) 產品外觀之4 × 6吋以上彩色照片。
   
(六) 其他應試驗需要之文件。
九、 指定試驗室應能自行完成CNS 14409檢測領域或其他性能檢測領域之測試工作,非經標準檢驗局之書面同意,不得執行臨場試驗或將測試工作之全部或一部分委託其他試驗室執行。
附件 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指定試驗室檢測設備基本需求
   
(一) CNS 14409檢測領域:
1. AM/FM 信號產生器 (AM/FM signal generator)。
2. 手機頻率脈波產生器 (Pulse Modulation signal generator)。
3. 高頻功率計(Power meter )。
4. 聲頻分析儀(Audio analyzer)。
5. DVB數位電視發射器(Digital TV transmitter for DVB standard )。
6. MPEG2基頻產生器(MPEG2 base band generator for DVB standards (SDTV))。
7. MPEG4基頻產生器(MPEG4 base band generator for DVB standards (HDTV))。
8. IEC61000-4-3 測試系統(SG + Amplifier + Tx天線 + Power sensor)。
9. IEC 61000-4-4 EFT 產生器。
10. IEC 61000-4-5 Surge 產生器。
   
(二) 其他性能檢測領域 :
1. Digital TV transmitter for DVB standards (可與CNS 14409 共用)。
2. 2 channel MPEG2 base band generator for DVB standards (SDTV) (可與CNS 14409共用)。
3. 2 channel MPEG4 base band generator for DVB standards (HDTV) (可與CNS 14409共用)。
4. 高頻功率計(Power meter )(可與CNS 14409共用)。
5. 白高斯雜訊產生器。
6. 多重路徑模擬器。
7. 干擾脈波產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