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商品抽測結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卜特蘭水泥」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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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卜特蘭水泥」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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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12/16
 發布單位:秘書室第四科
 資料點閱次數:2693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卜特蘭水泥」檢測結果

  水泥為營建工程使用之重要商品,廣泛用於一般建築、舖面、樓地板、鋼筋混凝土結構物、道路、管道、粉飾工程及其他預鑄體等。為確保市售「卜特蘭水泥」商品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8年第三季於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袋裝卜特蘭第I型水泥進行檢驗,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計1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水泥商品係依國家標準CNS 61「卜特蘭水泥」規定檢測「添加物含量」、「物理性質(包含:墁料之空氣含量、細度、熱壓膨脹、強度、凝結時間等5項)」、「化學成分(包含:氧化鎂、三氧化硫、不溶殘渣、燒失量等4項)」;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前述國家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 品質項目:

「添加物含量」、「化學成分」及「物理性質」等全數符合規定。

二、 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計1件(項次8)不符合「商品檢驗法」規定,其商品本體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二)「中文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計1件(項次8),經查證屬逃避檢驗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且依同法第63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未依規定限期回收或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標準檢驗局指出,「卜特蘭水泥」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說明,卜特蘭水泥主要用途為混凝土建材之原料,工程師或建築師會依工程用途、建物結構及環境需求設計不同強度之混凝土,若原料品質有問題,將影響混凝土之強度及特性,進而影響建築物安全。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市售水泥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圖例如附;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二、請選購中文標示資訊清楚、詳細的卜特蘭水泥商品,標示內容需包含「卜特蘭水泥」字樣、水泥型別、各成分及比例、製造廠商名稱或商標及水泥淨重等。

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散裝水泥,使用後剩餘水泥亦請妥善保存於乾燥場所或完善封存,以避免發生變質情形。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三科黃雯苓科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2  行動電話:0975-729177

電子郵件:ling.hua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19/12/16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