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應否報驗查詢網

有關POMPOM鑰匙圈經研判屬應施檢驗範圍-241101

點閱:2068
有關POMPOM鑰匙圈經研判屬應施檢驗範圍-24110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 應施檢驗商品品目鑑定

商品類別:手機吊飾與鑰匙圈週邊商品類玩具
編號:241101
商品名稱:POMPOM鑰匙圈
鑑定日期:103/07/07
C.C.C號列:
型式或規格:

鑑定結果:

經鑑定結果:係屬應施檢驗品目。
※相關資訊可至本局「應施檢驗商品檢索網」查詢。

備註:

  1. 標準檢驗局於101年1月20日發布解釋令,「吊飾」及「鑰匙圈」上附有屬標準檢驗局依商品檢驗法第3條公告之玩具者,該吊飾及鑰匙圈仍屬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自101年1月20日起進口或國內產製之該類商品須向本局報驗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
  2. 查繫案商品係屬複合性功能商品,因任何產品對兒童皆具有玩耍的價值,但無法全歸類為玩具,以「預期合理使用」為優先考量因素,並應以保護消費者為最高原則。爰繫案商品依「預期合理使用」可吸引14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使用,核判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
  3. 倘商品係於101年1月20日前進口於市面販售,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尚非屬商品檢驗法所規範。惟標準檢驗局將不定期進行市購檢驗,若經檢驗發現有危害消費者健康或財產之虞者,則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 編修日期:2022/06/10
  •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