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商品抽測結果

黃色小鴨悠遊基隆港 標準檢驗局發布周邊兒童玩具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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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小鴨」旋風從高雄吹到桃園,緊接著即將在12月21日吹到基隆,並將於基隆港展出50天,展期橫跨新舊曆過年假期,預期將吸引大批遊客參觀,而周邊兒童玩具商品勢必再掀起購買熱潮。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黃色小鴨進駐基隆港前,為消費者之健康安全把關,隨機於基隆地區購買12件「黃色小鴨」造型兒童玩具進行檢測,檢驗結果計有3件樣品「塑化劑含量」超標,1件未能通過「物理性」測試,另有8件標示不符合。
本次所購買之「黃色小鴨」造型兒童玩具係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等系列國家標準檢驗「物理性」、「耐燃性」、「8種重金屬含量(鉛、鎘、汞、鉻、砷、硒、銻、鋇)」、「8種塑化劑含量(DMP、DEP、DEHP、DBP、BBP、DINP、DIDP、DNOP)」、「電驅動性」等項目及查核「中文標示」暨「商品檢驗標識」。檢驗結果「耐燃性」、「重金屬含量」及「電驅動性」部分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惟其中有3件塑化劑含量檢測值介於0.54% ~15.2%間,超過國家標準CNS 4797之0.1﹪限量值規定;有1件未能通過「物理性」拉力測試,而斷裂產生小物件;另於標示查核部分有8件不符合,其中有2件玩具名稱及材質標示與實體樣品不相符,1件缺乏商品檢驗標識且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5件標示內容不符合現行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黃色小鴨」周邊商品包括有造型玩偶、絨毛小鴨等各類型玩具,而這些可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使用之產品均屬標準檢驗局公告之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無論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玩具商品皆須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可上市陳列銷售。針對本次品質檢測不符合檢驗標準規定之玩具商品,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對於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可能涉及逃檢,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而針對「中文標示」或「商品檢驗標識」未依規定標示完整者,業者應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也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標準檢驗局表示,兒童玩具在兒童成長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不論是兒童的心智發展或是健康安全都與玩耍使用的玩具息息相關,因此該局呼籲玩具進口商及製造商應落實商品之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之正確性,讓家長於選用時能有充分的資訊。
該局亦提醒販賣商家於購進兒童玩具商品時應注意,玩具商品本體或最小外包裝上是否有商品檢驗標識及詳細中文標示。商品檢驗標識為或自印(如附圖) 並緊鄰於指定代碼M00000(5碼)及批號(7碼)。玩具商品之中文應標示事項如下:
1. 玩具名稱。
2. 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地址、電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原始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國。
3. 主要成分或材質。
4. 適用之年齡。
5. 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
6. 有危害使用者之安全或健康之虞者,應標明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
此外,家長在購買玩具商品及兒童玩耍玩具時,也應注意下列事項:
1. 玩具商品是否有詳細中文標示,選購時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或使用方法、警語等標示內容,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兒童玩耍,以避免發生不必要之傷害。
2. 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再行購買。
3. 檢查玩具本體有無銳邊,確保玩耍時不被割傷。
4. 注意玩具附件之提繩、電線不可過長,以免小朋友使用錯誤時發生繞頸危險。。
5. 時常檢查玩具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及其小物件(如磁鐵、鈕扣等)是否易鬆脫,以防兒童誤吞。
6. 部分電驅動玩具如採用鈕扣型電池,應注意電池盒蓋是否有安全設計,以避免兒童自行開啟取得電池後產生誤吞的風險;倘使用電池之玩具,應注意電池盒是否有無正負極標示,並應避免混用不同廠牌、材質的電池,防止過熱發燙引發危險。
7. 勿讓嬰幼兒將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以免發生危險。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玩具等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標準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承辦單位:第二組組長張文彬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53-913927
電子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9526&mp=1
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電話:02-23431900

  • 發佈日期:2013/12/20
  • 發佈單位:台北總局秘書室第四科

  • 編修日期:2013/12/20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