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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
常見問題
違規處分
違規處分
經檢定合格在使用中之法定度量衡器,應接受檢查,卻拒絕接受檢查,應受何種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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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度量衡法第十八條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編修日期:2018/04/03
上稿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