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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度量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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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劃一度量衡單位,確保交易秩序及促進國際貿易,我國度量衡法規定,我國度量衡單位以國際度量衡大會(CGPM)制定為準,但因應使用習慣改變不易,得採用併用單位,該併用單位由經濟部認定之。

現階段CGPM採行之度量衡單位係1960年第十一屆CGPM決議通過採行者,並定其名稱為「國際單位制(Système International dUnités)」,簡稱SI,英文名稱為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國際單位制(SI),包含基本單位及導出單位,均可與前綴詞(或稱接頭詞)合併使用,所謂前綴詞即倍數及分數,以十的正負乘方表示,該國際單位制現為為世界各國立法原則採行,已成為量測領域之世界共同語言。

SI之基本單位共有七個,它們是長度、時間、質量、溫度、電流、物量、光強度。我國為推行國際單位制,已設置國際單位制推行委員會,研訂推行策略、方針及計畫,俾因應國際潮流趨勢,推行使用國際單位制。



SI基本單位共有七個,它們是長度、時間、質量、溫度、電流、物量(amount of substance)、光強度。其英文名稱與符號見下表。

物理量

  基本單位名稱

符號

長 度

  公尺(meter)

m

時 間

  秒(second)

s

質 量

  公斤(kilogram)

kg

溫 度

  克耳文(kelvin)

K

電 流

  安培(ampere)

A

物 量

  莫耳(mole)

mol

光強度

  燭光(candela)

cd

除了七個基本單位之外的物理量都是導出單位,它們能夠以基本單位藉由乘、除等數學符號表達出來。有些導出單位的應用相當普遍,如用基本單位來表達則較為麻煩相當不便,因此對於這類普遍使用的導出單位,都規定了專門名稱和符號。這些專門名稱和符號本身也可以配合基本單位和其他導出單位的專門名稱和符號,來表達其他物理量的單位。例如功率的單位W(瓦特)表示成J/s。

基本單位、導出單位及相關定義及代號請參考本局網頁度量衡法規中「度量衡單位及其所用之前綴詞」。

  • 編修日期:2024/03/19
  • 上稿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