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

資訊與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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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紀錄
開會時間:95年 5 月 24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 :謝簡任技正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簡勝隆(02-86488058 分機 625)

一.ETC提案:
1.數位相機使用之交換式供應電源,是否編制於資訊類產品,且安規檢驗標準應
為 CNS14336 標準?
決議:數位相機使用交換式供應電源屬資訊產品且安規使用 CN14336 標準。
二.TUV提案:
1.熔斷式電阻 (fusible resistor) 是否可以取代熔線 (fuse) 作為保護裝置?
決議:同意可作為保護裝置,惟需針對熔斷式電阻重複熔斷試驗至少十次以上。

2.使用僅有 UL(250V,6.3A 以下)承認而無 IEC 承認的熔線是否可被接受?
決議:同意可作為保護裝置,惟需針對無 IEC 承認的熔線重複熔斷試驗至少十次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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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紀錄
開會時間:95年 5 月 24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 :謝簡任技正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陳啟銘(02-86488058 分機 253)

宣告事項:
* 家電產品,若以一電流保險絲保護,當執行異常試驗,該保險絲啟斷之情形需依 CNS 3765
第 19.12 節規定量測異常電流,載明量測值於報告中,並執行 19.12 節相關測試。

三組二科議題:
議題 1:雲林縣政府 93年採購大家源家電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鍋,擬似因消費者使用不當將電
子鍋當作電鍋使用,於底盤加水加熱,發生漏水、斷電及新產品電熱盤因加熱使潤滑
油蒸發而產生異味。對於消費者直接將水加入內側底盤加熱使用,似屬可預期之異常
操作,為保護消費者用電安全,是否有必要列入CNS3765 第 19 節「異常操作」試驗
項目之一?三組建議於一致性會議中討論(訪談記錄已由高雄分局辦理完成)
決議:於電子鍋外觀加中文標示警語,以防止消費者直接將水加入內側底盤加熱使用。

議題 2.有關國騰牌開飲機商品發生自燃事件,台中分局來文提出(1)限制產品使用年限(2)
機體內部應為防潮設計(3)應安裝電流異常檢測裝置及防空燒偵測裝置等建議方案,
是否可行?
決議:(1)一般產品均已標明保固期限,故不規定須標示限制產品使用年限。
(2)對於開飲機本體內部水路及電路構造,測試時須模擬水管管路破裂或凝結水之水
滯不得影響電氣安全。對於機體外殼,為避免加入生水時不慎將水滲漏至內部電
路,造成電路故障,由第三組公告增加區域性差異,以防水等級 IPX1 測試外殼。
(3)依現行公告標準要求試驗。

三組一科議題:
議題 1.CCC▁CODE 84672990008 其他電動手工具,限檢驗交流電用電動手工具,檢驗標準
為 CNS13783-1(EMC 試驗),對於電源線未符合一般安規要求,如:1使用老鼠尾巴
之電源線,2外殼為金屬,卻使用 2P 插頭單被覆電源線,以上係屬與檢驗標準有關
之技術性問題,仍請於檢驗一致性會議討論。
決議:依標檢(89)六字第 6007122 號函,燈具產品安全檢測技術與家電產品安規一致性研
習訓練議題討論如下辦理:
對於ΟΙ類產品使用的電源線(其插頭附接地引線)是否要停止適用?
會議結論:
(一) 無相對應接地座供此接地引線連接,故此類構造危險性高。
(二) 當初係因應ΟΙ類產品過渡時期,所採取之折衷方式。
(三) 本次會議決議,自 90年 1 月 1 日以後受理之案件開始停止適用
此類構造之電源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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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之前通過以此構造申請ΟΙ類報告者可免費變更為Ι類報告(需更
換電源線)。
雖然其他電動手工具,限檢驗交流電用電動手工具,檢驗標準為 CNS13783-1(EMC 試
驗),但用於電氣產品之電源線已屬強制性檢驗品目範圍,故必須使用符合規定之電
源線。

台南分局家電安規提案:
議題 1.依 CNS 10207(91.9.23 版)第 2.11(a)節標示面顏色規定:「避難方向指示燈:用白
色為底,綠色圖形⋯」,若標示面板印刷多個排列規則的小白色圓點(圓點間不重疊
排列),再加一白底組合而成;於不點燈時,可看出以白色為底(符合 CNS),於點燈
時,因圓點間不重疊排列,故有間隙,僅可看出白色圓點有發亮,間隙則不發亮,是
否符合規定?
決議:依上述說明,其標示面板上多個排列規則的小白色圓點,應為標示板與底部反光片中
間之導光板所造成。導光板係為將所要之光線導引至所需之面板上,使光線不至於透
光而流失,當白色圓點有發亮為光線圓點反射在面板部分,間隙則為不發亮(接近暗
灰色),如此反射作用可提高表面輝度。依CNS 10207(91.9.23版)第2.11節標示面
顏色規定,及其中(C)項顏色之使用應符合CNS9328安全用顏色通則之規定,其底色
之基準色及容許差已有相當之規定。至於點燈時之間隙不發亮(接近暗灰色部分),圓
點之大小及比例無規定,依各廠家之設計值,檢驗部分著重於平均輝度是否符合標準
作為判定,至於顏色及色光則依一般可視狀況作為修正及建議。
議題 2.轄區業者反映部分市售吹風機對策元件有的只裝 1顆 X電容,經本分局比對零件與原
EMC 報告相同,惟實測結果其數據和原 EMC 報告有些差距(超出限制值),對於類似裝
置簡易對策元件的吹風機 EMC 報告,台南分局建議在審查案件時,本分局和電氣科能
加以抽測以控管吹風機 EMI 的抑制效果。
決議:本局第六組電氣科配合辦理。

95/05/24 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家電類提案:
議題1: 電源線之連接法之判定爭議,可否重新清楚定義其規定。
是否連接必須要有使使用者無法輕易更換之裝置(如特殊連接端子、特殊電源
線固定座、外殼特殊螺釘)標準並未如此要求,才可判定為Y型,否則皆由試驗
者判定為X型?
或是X型、Y型、Z型連接皆是由製造者自行定義該產品之連接方式,試驗者再依
其定義之連接法,針對標準中規定的項目進行檢查,若符合該連接法之所有規定,
則可判定為符合。
決議:產品電源線之連接方式由製造商自行定義,試驗單位再依標準之規定項目查核,是否
符合標準定義及其規定。

議題2:非標準型式之中繼連接線(如三芯以上之並線)是否一定要以完整的電源線標準(IEC
或CNS)執行隨產品檢驗?
可否以23.5內部配線之試驗 2000V,15分鐘耐壓試驗+25.8導體截面積+25.14搖擺試
驗來取代?
決議:對此電源線之中繼連接線的隨產品檢驗,除本體標示及顏色比照95.03.22一致性會議
決議可不做判定、絕緣厚度及容許電流需符合實際使用之工作電壓與電流外,其他項
目仍須依CNS或IEC標準試驗,或使用通過驗證登錄之電源線。

議題3:CNS3765第8.1.5節 嵌入型、固定型及分裝元件型態運送之電器,其帶電零件在安裝
或組合之前必須至少以基本絕緣保護之。目前嵌入型電器以配線方式與電源連接,在
未安裝前並無所謂帶電零件,而是在安裝後才進行配電,這種狀況是否可不適用此要
求?


決議:考量內部電容放電或其他不可預期之事件,維持原標準要求。


新竹分局 5月份討論議題
議題 1.(1)依 CNS3765(88年版)第 28.1 節規定:傳導電氣連接之接觸壓力的螺釘必須鎖
進金屬材料內。今有一無線電壺之電器連接器(如圖 1)其中壺體連接器之電氣
連接(如圖 2)係以金屬螺釘直接連結兩同片並鎖進連接器絕緣材料內予以固定
(基座接地極亦有相同連接,如圖 3),如此是否可符合標準要求?

(2)另該節中亦提及:電器連接及故障時會影響電器安全的固定裝置,必須能承受
在正常使用中所產生之機械應力。此項應如何判定?上述連接器之電氣連接是否
符合規定?是否仍須滿足第 28.4 節之要求?

(3)另本連接器已取得 EN60320-1 認證,惟其電氣規格為 250V 50Hz,因其使用於
電熱類產品,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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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1)圖 2之 M型頂端連接點螺釘,其具有傳導電氣連接之接觸壓力作用,不符合傳
導電氣連接之接觸壓力的螺釘必須鎖進金屬材料內之要求。
(2)在 IEC60335-1 1991 版在上述條文規定後有一條 Compliance is checked by
inspection.,因此僅以目視判定。前述其他螺釘僅以目視判定,M 型頂端連接
點螺釘已不符前述規定,須經修改後再判定。
(3)不接受僅認證50Hz規格之零組件,即視為無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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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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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修日期:2024/03/20
  • 上稿單位:檢驗技術組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