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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消費者委員會(CPSC)發布新兒童安全法中需遵循鄰苯二甲酸規定的指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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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年2月6日
主題:美國消費者委員會(CPSC)發布新兒童安全法中需遵循鄰苯二甲酸規定的指導文件。
內容:
美國華盛頓特區-2009年2月10日開始,不管兒童玩具和兒童照護用品是何時製造的,其鄰苯二甲酸(phthalates)的6種衍生物(鄰苯二甲酸二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和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中任一種含量都不能超過百分之0.1。美國消費者委員會(CPSC)將會遵守昨日才公布的法院判決,係依據2008年的消費品安全促進法案(CPSIA)中的鄰苯二甲酸禁令,亦適用於存貨。鄰苯二甲酸是一組化合物(油性無色液體),用來使乙烯基與其他塑膠品便得柔軟有彈性。
〞兒童玩具〞在法令上的定義為提供給12歲或更小的幼童於玩耍時使用的產品,委員會在此之前曾宣布玩具將必須符合強制性玩具標準的定義上,惟自行車、遊樂場配備、樂器和運動商品 (除了和這些玩具相關的零件之外)此類的東西則免除在此定義之外。
法令同樣禁止〞兒童照護用品〞之鄰苯二甲酸的含量不能超過限制,其中包含的產品中有3歲幼兒和更小之幼兒在睡眠、餵食、授乳或長牙時必定會使用的產品。經由取樣樣品得知,橡皮奶嘴/嬰孩長牙時咬的玩具都是幫助幼兒授乳或長牙時會使用的物品;吸吮蓋杯可以幫助餵食;及嬰兒床床墊可以幫助睡眠。
假如公司行號獲悉兒童玩具或兒童照護用品的含量,超過2009年2月10日生效實施之新鄰苯二甲酸含量限制規定,公司行號在聯邦法律下必須符合他們的通報義務,且立即向委員會通報。公司行號同樣必須了解消費品安全促進法案(CPSIA)裡有關新的鄰苯二甲酸含量限制規定,一般禁止鄰苯二甲酸含量超過新法定的兒童產品銷售輸出。
- 編修日期:2010/03/01
- 上稿單位:標準檢驗局
更新日期: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