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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芽眼鏡-232074

  • 發布日期:2022/06/07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1997

商品類別:防護眼鏡類
編號:232074
商品名稱:藍芽眼鏡
鑑定日期:108/12/05
C.C.C號列:
型式或規格:型號:HUAWEI X Gentle Monster Eyewear(CMGO-PER)

鑑定結果:

一、 旨揭商品中SMART JACKBYE-01、SMART EASTMOON-01等2款為「墨鏡」可抗「UV」,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太陽眼鏡」商品範圍,檢驗方式為符合性聲明,依規定須完成檢驗程序及符合檢驗規定後,始可於國內市場陳列販售,音樂播放功能另須符合影音類標準CNS 13439及CNS 15067型式試驗報告後,始可簽具符合性聲明書;而SMART ALIO-C1、SMART ALIO-01、SMART SOUTHSIDE-01等3款,非屬該局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二、 另旨揭藍芽眼鏡所附「Charging Case」商品內含可充電鋰系電池部分,說明如下:
(一) 倘為專供藍芽眼鏡商品充電之專用充電盒,且與藍芽眼鏡一併販售,則「charging case」商品屬藍芽眼鏡之配件,是否須辦理檢測,需視藍芽眼鏡是否屬該局應施檢驗範圍。即SMART JACKBYE-01、SMART EASTMOON-01等2款藍芽眼鏡屬應施檢驗「太陽眼鏡」商品範圍,其配件「charging case」須辦理檢測,檢驗標準為CNS 13438「資訊技術設備-射頻擾動特性-限制值與量測方法」、CNS 14336-1「資訊技術設備-安全性-第1部:一般要求」及CNS 15364「含鹼性及其他非酸性電解質之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用於可攜式應用之封裝可攜式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之安全要求」,檢驗方式為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應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符合檢驗規定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於國內市場陳列或銷售;另SMART ALIO-C1、SMART ALIO-01、SMART SOUTHSIDE-01等3款藍芽眼鏡,非屬該局應施檢驗商品範圍,則其配件「charging case」無須辦理檢測。
(二) 另該「charging case」商品若於市面上單獨陳列銷售時,則屬該局應施檢驗範圍,應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
三、 旨揭藍芽眼鏡具有之無線傳輸功能,是否屬電信法管制範疇,請逕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四、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7日第1次修正。

※相關資訊可至本局「應施檢驗商品檢索網」查詢。

備註:

  1. 本品目鑑定結果僅對本件所檢送之「樣品、說明書、型錄」而言。
  2. 本鑑定結果如遇公告增刪檢驗品目或施檢範圍解釋有不同時,應以公告或解釋函內容為準。
  3. 表內C.C.C.號列實際以海關核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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