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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市計程車運價調整之改表期限即將屆期,請業者儘速完成改表及檢定

  • 發布日期:2007/10/09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4968

依臺南市、縣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調整分別自96年8月1日及96年8月10日起實施,配合新運價全面更換計費表之3個月緩衝即將屆期;計費表改表檢定經統計至96年9月底止,尚有臺南市車籍之計程車40%(約1,300輛)及臺南縣車籍之計程車45%(約450輛)尚未完成。
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分局長王聰麟呼籲:尚未完成改表檢定之臺南地區計程車業者,請於期限前至該分局臺南市富北街9號地下1樓輪行檢定場申請檢定。如發現已完成改表卻未申辦計費表檢定者,將依法裁罰新臺幣15000至75000之罰鍰。
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服務電話:(06)2235972轉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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