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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定量包裝商品抽測不合格,收到不合格通知書後,應該如何申請複測?

  • 發布日期:2023/11/15
  • 發布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3651

收到定量包裝商品抽測不合格通知,若欲申請複測,請於不合格通知書送達後15日內,填具複測申請書並繳費,向轄區分局(組)以原加倍抽樣封存的定量包裝商品申請複測,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定量包裝商品各縣市抽測所屬轄區分局(組)一覽表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