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回首頁
常見問答
線上報名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或 JavaScript已停用
查詢
商品檢驗
標準與正字標記
度量衡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您可使用按鍵盤上的Ctrl鍵+ (+)鍵放大/(-)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經濟部標檢局首頁
資訊與服務
常見問答
度量衡
申請經營度量衡業務有那些資格限制?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2023/08/22
發布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資料點閱次數:1685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經營度量衡業務:
犯刑法偽造度量衡罪章之罪,經判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完畢、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逾1年者。
2.經撤銷或廢止度量衡業許可未逾1年者。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