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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15 經標檢政字第11530003650號令

  • 發布日期:2026/04/16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 點閱次數:2180

修正「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規定」與「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FRP-02,並自                       即日生效。

附修正「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規定」與「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FRP-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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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415經標檢政11530003650號令pdf,下載次數:369
  • 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規定pdf,下載次數:593
  • 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規定pdf,下載次數:445
  • 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修正總說明pdf,下載次數:366
  • 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FRP-02修正總說明pdf,下載次數:366
  • 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pdf,下載次數:626
  • 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pdf,下載次數: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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