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及嬰幼兒用品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遊戲帳篷(屋、隧道)兒童進入玩具」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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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市售「遊戲帳篷(屋、隧道)兒童進入玩具」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網路及實體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4款商品,依據CNS 4797系列國家標準進行品質項目檢驗,並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品質項目」2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共9件不符合。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遊戲帳篷(屋、隧道)兒童進入玩具」,並應檢視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製造日期、警語等資訊。另有些含有固定繩帶之玩具商品,其繩帶可能使兒童誤用,造成勒頸風險,家長應依使用說明書內容正確組裝,以避免遭受不必要之危害。
  標準局說明,不符合商品之處理方式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三、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且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條第2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
  標準局指出,「遊戲帳篷(屋、隧道)兒童進入玩具」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於進口或內銷出廠前完成檢驗程序。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00分機1211
電子郵件:ch.cheng @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5/10/03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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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