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化學工程職系技佐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4職至第5職等。 職系:化學工程。 職稱:技佐(預估缺)。 名額:1名。 工作地:臺中市。 上網期間:114年10月29日114年11月3日止。 特殊條件: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是。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是。 一、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截至本職缺公告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之情事。 二、工作項目: (一)化工類應施檢驗商品(水泥、塗料、感熱紙、木製板材等)之進口或出廠檢驗。 (二)正字標記產品查核檢驗、驗證登錄商品查核檢驗及工廠查核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 四、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11月3日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局調閱。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英語證照、採購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以上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自行測試檔案,無法開啟視同不合格,怒不另行電話通知)。 (四)另請下載「應徵職務基本資料表」(詳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hunghuiju@bsmi.gov.tw。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採視訊線上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爰請確認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不符用人機關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分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六)本次職缺甄選列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七)聯絡電話:04-22612161分機631洽簡科長(有關「工作內容」疑義) 或04-22612161分機673洽洪專員(有關「報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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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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