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新聞稿

115年1月19日起啟動苗栗地區計程車計費表集中檢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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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新竹分局呼籲計程車駕駛朋友,使用逾期或經修理、調整、改造未檢定合格之計程車計費表,依度量衡法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請計程車業者及駕駛朋友配合規定辦理檢定,以免受罰。民眾、計程車駕駛朋友或業者如對計費表集中檢定作業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請撥打該分局專線電話:03-5427011轉分機7451逕洽陳科長詢問。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夏純德 副分局長

聯絡電話:03-4594791分機7502、0922-952859

電子郵件信箱:Chun.Hsia@bsmi.gov.tw


承辦單位:度量衡科 科長 陳偉政

辦公室電話:03-4594791分機7451

電子郵件信箱:Weicheng.Chen@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6/01/09
  • 上稿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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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