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本局主計室聘用技術師(職務代理)徵才報名1名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 稱:技術師(職務代理)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會計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者。 2.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工作認真、主動積極、穩定度高,具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實務等公務經驗者尤佳。 3.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無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主計室會計科陳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5年3月3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849陳小姐。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於「焦點消息」/「徵才公告」/「本局主計室聘用技術師(職務代理)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又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三、僱用期限至115年5月9日止,即行解聘(本缺為請假缺)。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六等280薪點,38,948元。 五、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更新日期: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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